关于做好我院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19/9/5

各学管办:

2019级新生不久将进入学校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秩序,确保公平公正,现就做好我院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认识。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再确认的重要环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 号)明确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各学管办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认真查验考生报到所需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真实有效。

二、新生复查内容。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复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考试报名信息、志愿填报信息、身体健康状况、考试过程及成绩、录取资格等各环节信息的真实性,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及结果的客观准确性。新生报到后,各学管办组织以主管为组长、负责新生辅导员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档案材料、照片、获得高考加分的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逐一核实。

三、及时处理违规新生。对个别新生提供的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身份证、加分资格等材料不全或有疑问的,要高度重视、并及时查验核实。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及时报招就办公室,由招就办公室会同教学办、纪委监察处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各学生管理办于10月12日前将核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招就办(西校区行政办公楼303室)。联系电话:8484960。

                          

 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分享到:
QQ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