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提 醒
发布者:南岳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2/7/11

各管理办:

根据《关于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18号)等文件要求,请各就业专干严格按照“四不准,三不得”原则对已收集的就业材料进行全面自查,确保2022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南岳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

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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