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30

部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队伍活力,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高层次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评选表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根据通知要求,就业创业先进个人评选指标按照学校2020届毕业生总数1确定,我可推荐1人至省教育厅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主要面向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各管理办分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个人可以参评,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湖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法规,坚决落实各级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和要求;

2、业务素质过硬,能熟练掌握就业创业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各项急难任务中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完成任务出色;

3、作风形象正派,严格遵守就业工作相关规定,经常走进教室、联系学生,耐心细致地做好信息采集、心理咨询、岗位推送等相关工作,全心全意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

4、从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2年以上。

三、工作安排

有意向参评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于12月5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交至办公楼106办公室,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nyxyzsjy78@126.com。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关于开展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分享到:
QQ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