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发布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4/4/18 17:23:45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潭人社发[2012]63号)精神,现就我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根据《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2014年增人计划核定表》,本次共公开招聘4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14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教育局网(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人社局网(www.xtrs.gov.cn)和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发布的公开招聘公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天的时间计算,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市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岁。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初进教师第一学历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

(3)具有相应专业学科要求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4)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

(5)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417日至428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审核收费标准每人200元收取。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51。但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若还不能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资格审查

为方便考生,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市教育局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普通话证、计算机证、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原件。

五、笔试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各占15%

笔试时间:定于2014511日(星期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014516日开始,可在湘潭市教育局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通知。

六、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笔试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达不到1:4比例的特殊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2的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则核减计划。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专职教师以试教(含备课和授课两部分)为主,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考查本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为主。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522日在湘潭市教育局网、湘潭市人社局网、湘潭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参加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可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八、考核

考核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湘潭人事考试网和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一、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1-52313893

考务咨询电话:0731-58568994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 潭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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