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毕业生后期就业数据更新的通知
发布者: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19/7/11

各学管办:

  在“一把手”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师生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2019届毕业生的平安、幸福离校。截止7月1日,我院离校综合就业率达到54.07%。为了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提高初次就业率(截止8月31日的就业数据),各就业专干及相关人员应继续为毕业生提供贴心服务和毕业追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就业工作特点,将后期就业工作服务与就业数据收集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1.日常自查阶段(2019年6月18日-2019年8月20日),各学管办应督促和配合原负责就业专干做好工作安排,及时追踪毕业生,做好就业数据日常更新。

 2.集中核查阶段(2019年8月21日-2019年8月25日),各就业专干应关心毕业生,获取毕业生反馈意见,多途径多渠道逐一核实就业信息,并将更新数据报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

 3.核查上报阶段(2019年8月26日-2019年8月31日),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核查与更新就业数据,并按时上报和通报全院初次就业率。

二、工作要求

   1.工作异动,但责任到底。尽管学管办等工作人员部门或任务调整了,但原就业专干应继续服务原负责的毕业生,追踪其就业信息并收集和报送相关材料。所负责的毕业生就业率与其就业绩效考核相联系,与学管办就业工作考核相联系。

   2.群策群力,做好工作布置。学管办、就业专干、学生党员与干部联动,以就业专干为主体,发挥毕业生党员与干部的服务和带头作用,利用QQ、微信、邮件和电话等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毕业生就业材料。

   3.认真核查,接受监督。在集中审核阶段(8月21日- 8月25日),各就业专干应对灵活就业、同一单位就业人数偏多、专业极不对口等就业学生和未就业学生进行电话关心与就业核实,要求变换就业单位和找到就业单位的学生提供就业证明材料,并在工作过程中做好核查记录,并连同就业证明材料(纸质稿)于2019年8月25日前报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以真实的就业数据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4.及时上报,确保就业数据库不断更新。湖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于8月开始抽查部分高校的就业数据,我院应自觉做好毕业生就业核查工作,及时将获得的毕业生就业更新数据应及时反馈到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以免抽查因毕业生数据不实而解释。

 

                       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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