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8—2019学年度《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课程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18/7/5

各教学系部、二级教学管理办及学院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8—2019学年度《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以下简称“本课程”)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遴选优秀师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课程的教学工作由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教学工作办公室、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大学生就业指导教研室具体落实。大学生就业指导教研室挂靠在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二、教师的聘任与管理

1.聘任对象。教师的聘任对象主要为学院各部门管理工作者、专职辅导员以及长期从事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并能够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工作人员等。担任课堂教学任务的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优秀校友和企业界成功人士等可承担实践教学和专题讲座任务。

2.聘任名额。根据《教学大纲》的教学时数要求和学生人数来聘任教师。从申报教师中根据需要择优聘选。

3. 聘任程序。凡申请担任本课程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请于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前填写好《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任课教师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报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由大学生就业指导教研室统一聘任,聘任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

4.教师管理。由大学生就业指导教研室负责任课教师的培养培训、教学组织和研究工作。

三、课程安排与教学管理

1.按照本课程教学大纲安排教学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对1-8学期课程进行研讨优化,由大学生就业指导教研室结合需要统一教学运行。

2.编班及排课要求。根据《教学大纲》及计划调整要求开课,共4个学分。所有年级课程均贯穿于大学四年全过程。实践教学课与专题讲座教学由学院统一安排。

3. 教学运行与考核。本课程教学参照其他课程进行监管:一是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联合教学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督查、听课和考核;二是组织学生开展教学活动的监控与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核算课时酬金的重要依据。对不受学生欢迎、教学水平差、上课不认真的教师责令限期整改,下学期不再安排担任该门课程的教学。

特此通知。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任课教师申请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附件: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任课教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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