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户籍注意事项
发布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3 11:55:52

1.户籍转迁

   这里主要指户口已经迁移到学校的情况:

    第一种,迁回生源地

   湖南省内生源:毕业时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领取户籍卡片,凭报到证及户籍卡片到入学前原迁出地落户。

     湖南省外生源:领取户籍卡片后,还需到所属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凭报到证及户籍卡片到入学前原迁出地落户。

    第二种情况,迁到工作地点

   凭报到证、毕业证、户口准迁证到《报到证》单位所属公安部门办理。学校保卫处户籍科电话:0734-8484950

    2、档案转迁

    毕业生的档案分为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档案。人事档案中记载着个人的成长历程(一般从高中毕业时建档),其中存放着个人的各种身份证明材料。

    大中专毕业生档案应包括的内容有:1、原高中档案材料;2、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表;3、各科学业成绩登记表;4、大学毕业生体检表;5、实习鉴定表;6、奖惩材料;7、党团组织关系材料;8、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下联;9、其他材料。

    按国家规定,个人不能对档案进行保管,必须交由相应的人事主管部门,而有些毕业生,在学校里开具了关系转移证明拿到档案后,并不到指定部门报到登记,甚至私自拆封、涂改、造假、丢弃、损坏、被盗等,给人事部门的工作带来难度更是给自己添乱。在职称评定、工龄计算、争取相应社会保障时,必须由正规人事部门出具毕业生的档案材料才能进行审查。

     我校毕业生毕业时凭用人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或就业《报到证》及毕业证、身份证等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必须详细填写迁转单位名称、地址、接收人、联系电话,并应在对方收到档案后回寄送《回执》,学校主要通过机要件邮寄(只在毕业后两个月内办理,以后自行邮寄)的途径寄送毕业生档案。因为一些实际情况,毕业生考研政审或用人单位调档政审在时间上以邮寄方式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凭研究生培养单位或用人单位的调档函、介绍信、证明等申请自带档案,到学校档案馆办理。档案馆地址:老校区办公楼401,联系电话:0734-8484974

    3.择业期内,毕业生如何管理自己的档案和户口?

    国家规定,毕业两年内为择业期。分以下几种情况:

   1)已经开具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应该按照《报到证》上指定单位或就业主管部门(见报到证抬头称呼)办理转迁手续。

   2)“暂缓派遣”,应签订湖南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制作的《     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12份,档案由学校统一交到省就业中心免费托管两年,同时省就业中心开具到中心报到的报到证。

    户口已迁至学校同时申请暂缓派遣的,还须将户口一并托管到省就业中心,并交纳户籍托管费用。暂缓及托管协议一经签订,未就业情况下半年内不能解除协议。

   3)“未就业”,在校复习考研,档案可由学校免费保管两年。户口由保卫处负责。(4)准备出国,不能提出暂缓派遣申请,按照政策应派遣回生源地自主择业,领取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等关系随转。

党团关系

    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材料,必须装入毕业生档案袋(党员材料袋)。

    学校组织部负责对党员组织关系办理转移手续。(地点: 西校区行政办公大楼四楼,联系电话:0734-8484960

    团关系转移由学校团委负责 (地点:西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联系电话:0734-848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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